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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服也是一種文化,從大街小巷流行的服飾中,能看出一個城市乃至一個國家的文化氣息;從一個人的穿著打扮就能看出這個人的性格與修養。工作服強調了一個企業的團隊精神,卻忽視了每個員工的個性與創新意識。在人的潛意識中形成了步調一致,整齊化一的思想,也形成了順大流,跟著走,不愿創新的惰性。在諸如以服務性為主的某些行業中,統一的制服會給顧客一種被尊重的感覺,而在其他行業,有沒有這個必要就值得商榷了。
在當今的一些大型企業中,工作服也被作為一種文化定格在自己的企業文化手冊中,而在操作的過程中,卻往往被教條了、格式化了,也缺失了“人性化”。上個月,一位員工到我這里投訴,并請求幫助。他在上班的途中,騎摩托車摔倒了,工作服的褲子被摔破了,因害怕遲到就沒有回家換另一套,只得在附近的熟人那里借了一條褲子換上了。可是到了公司卻被告知要被罰款,同時要進“三違學習班”學習(意味著當月不僅沒有工資,還要倒掏腰包)。這位員工拿著摔破的褲子,并讓亮出了自己的傷口,仍沒能博得“執法者”的同情。
說句心理話,本人也對工作服產生了一種抵觸情緒。作為企業的員工,理應遵守企業的規章制度,可是穿著我們的工作服走在街上總被誤認為是修理電器的,時常有大爺大媽跟著喊“同志,我們家的電視機壞了,你給看看?”真是笑不得,惱不得。
在大喊“以人為本”的今天,有些人的思想真的是該反思反思了。為員工發工作服本身就是員工的一項福利,也是提升企業凝聚力,增強員工歸屬感的一種手段,然而,管理上“左”的方式卻增加了員工的抵觸情緒。